
1月16日,中華文化促進會發出通知稱,為進一步規范中華文化促進會下屬分支機構的管理,經本會研究決定,暫停美育工作委員會活動及該委員會秘書長張文婧同志相關工作。
中華文化促進會方面介紹,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暫停中華文化促進會美育工作委員會的一切對外活動,包括但不限于組織開展各類賽事、培訓、論壇、展覽等;以及以該委員會名義進行的宣傳推廣、合作洽談等行為。同步暫停張文婧擔任的中華文化促進會美育工作委員會秘書長職務及相關工作,在暫停期間,張文婧不得再以該身份從事任何活動。
澎湃新聞注意到,2025年9月,中華文化促進會美育工作委員會在聲明中稱,中華文化促進會美育工作委員會系經中華文化促進會批準設立、依法開展工作的正式分支機構。近日,本委員會發現有不法分子惡意冒用“中華文化促進會美育工作委員會”名義,偽造證書文件,通過線上渠道非法銷售所謂“委員證”或“聘任證書”,金沙電玩城并收取高額費用。此類行為嚴重侵害中華文化促進會及本委員會聲譽,擾亂美育行業秩序,涉嫌違法犯罪。該聲明提及,本委員會是中華文化促進會唯一合法設立的“美育工作委員會”,從未授權任何第三方機構或個人以本委員會名義對外銷售“委員證”“聘書”或收取相關費用。另外,委員會所有正式成員均通過中華文化促進會唯一官方渠道“文促會會員登記”小程序申請、推薦、審核程序產生,絕不面向社會公開售賣等。
展開剩余46%中華文化促進會是注冊于民政部的社會組織。2021年3月,民政部曾對中華文化促進會作出停止活動3個月并處沒收違法所得235萬元的行政處罰。
民政部當時介紹,中華文化促進會主要違法事實如下:一是該會分支機構朗讀專業委員會與非法社會組織“全民悅讀全國閱讀會聯盟”共同舉辦“全民悅讀朗讀大會暨青少年朗讀課文大會”,其間違規開展評比表彰活動并收取費用,違法所得53萬元,違反了《社會組織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暫行規定》(國評組發〔2012〕2號)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的規定。二是該會向其下設的19家分支機構違規收取管理費,違法所得182萬元,違反了《關于規范社會團體開展合作活動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條第三款“社會團體不得向其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專項基金管理機構收取或者變相收取管理費用”的規定。上述兩項違規收費行為違法所得共計235萬元。
{jz:field.toptypename/}當時,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第(八)項及第二款的規定,民政部對中華文化促進會作出停止活動3個月并處沒收違法所得235萬元的行政處罰。同時依據《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的規定,將中華文化促進會列入社會組織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發布于:上海市
備案號: